“如今各地總督、巡撫等越設越多,職責混淆難分,并非好事。臣建議,每省僅設一位巡撫,除特殊之地可另設巡撫,如南贛、鄖陽、偏沅外,一律一省只設一位巡撫,另兩三省設一位總督,但不要督撫同省,如駐總督之省,則不再單設巡撫,而由總督兼巡撫職?!?br/>
朱以海認真的傾聽著。
他之前在浙東就設過三個巡撫,如今合并為一,但浙西還有一個巡撫,這些其實也都是因為之前形勢需要,畢竟他真正控制的地盤不多,而且之前形勢急迫,細分點也利于更好管理。
不過現在回頭來看,這樣搞長遠看也確實不好。
就如崇禎末年,僅北京周邊,就設了四個總督六個巡撫八個總兵。
“南直隸分省太多且不合理,應當只劃分兩省,或以長江南北為界,劃分為淮揚和江蘇,又或以上下游劃分為安徽或江蘇?!?br/>
“又有省之下有府縣,但又有直隸州、散州、屬州等,十分混亂,當統一整合,直隸州可升格為府,散州直接改為縣,屬州也如此?!?br/>
“臣還有一個建議,就是本朝因事所設的各個道,到如今也十分混亂,有分守有分巡,又有因事而設的督糧道、鹽法道、水利道、海防道、提學道等等?!?br/>
“臣建議統一劃分,加以調整,比如浙江一省,應當統一為杭嘉湖、寧紹臺、金衢嚴和溫處四個道,分守和分巡應當合二為一,并把海防、兵備道也整合一起,如此四道各只設一位分巡道,臣認為,此分巡可視為小巡撫,主管一道境內幾府的民政錢糧刑名甚至兵事等諸事務,且最好是不再是省布按派出官員,而直接如巡撫一樣,改為正式道級官員,明確其品級,比如確定其從三或正四品,不再加參政或副使、僉事等銜。”
“另外諸如督糧、水利、提學、鹽法、驛傳這些負責具體事務的道,可更名為廳,改成督糧廳、水利廳、提學廳、鹽法廳、驛傳廳等,直接隸屬于省巡撫,不再分設如寧紹臺水利廳、杭嘉湖水利廳等,而是一省只設一個具體事務的廳。”
“各道可設分廳或是局,隸屬于分巡道?!?br/>
“明確分巡是知府的直接上司,向分巡負責?!?br/>
宋之普一口氣把這段時間自己研究好的許多問題拿出來,朱以海聽的很認真。
按宋首輔的建議,就是重新整理地方機構,畢竟原來的三司體系,早就已經名不符文,地方高官官從三司變成如今的督撫,原來的省府縣,到如今中間還出了個十分混亂的道。
不好好的理順,確實很麻煩。
畢竟按以前,督撫就不是地方官,是朝廷派遣的臨時的監察官員,道臺其實跟府縣也不是一個體系的。
所以老宋提議把他們全弄成地方官,整合成一個體系的,裁去都指揮使司和都指揮使,僅留下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,并明確這兩司的長官都為巡撫的下屬。
然后各道整合,不再是這個道那個道,道的轄區也完全不一樣,而是直接在府與省之間,明確了一個正式道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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