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214年是忙碌的一年。
曹操忙著平定西涼,穩定關中。
孫權忙著積蓄實力,平定山越。
劉備忙著治理益州。
三月初,劉備命諸葛亮,劉巴,伊籍等人制定的新法已經完成,劉備親自為其命名,為《蜀科》。
《蜀科》制定完畢以后,便立刻開始在益州實行。
然而《蜀科》甚嚴,益州吏政不舉,百姓自然是期盼有法律來約社會,改善他們的生活,因此對于《蜀科》歡迎之至。
然而各地方官吏,在劉璋麾下幾十年,風花雪月,作威作福慣了,如何受得了這《蜀科》的制約?因此各地很多官員大多陽奉陰違,對于蜀科頗為排斥。
好在這個時候,有兩件事緩解了這種問題。
第一是聯姻。
劉禪與益州大族吳壹之女定下了婚約,益州各大地主豪強之中,凡是與吳家有經濟利益往來的,凡是與吳壹有關系的門生故吏,都是積極配合《蜀科》的實行。
這些人遍布益州,占據了益州將近三四層的官吏。
有了這三四層官吏的支持,《蜀科》的實行,也容易了許多。
還有一件事,則是劉禪提出的招賢榜。
劉禪早有預料,新法實行,益州許多官吏會陽奉陰違,所以為盡快落實新法,肅清益州吏政。劉禪便向劉備提議,在各地方派遣官吏以撫民為由明察暗訪,搜集地主豪強,貪官污吏們作奸犯科的證據。
同時,又下令唯才是舉,發布招賢榜招攬人才,以補充罷黜貪官污吏后空出的官位。
“混賬,這劉璋執掌益州二十年,只知貪圖享樂,你看看這益州被他禍害成什么樣了?!?br/>
劉備的書房之中,劉備暴怒的聲音響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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